问答题
简答题新城邮局于1979年5月经批准取得10亩土地建办公楼,后由于资金紧张,于1980年1月与新城信用社签订协议,由信用社出资500万元共同建造8层办公楼,约定房屋建成后1~4层归邮局使用,5~8层归信用社使用,双方各占50%建筑面积。办公楼建成后双方按协议分配并使用房屋至今。2002年信用社改制要求办理土地登记,但邮局以自己是用地批准文件的主体以及合建协议未约定土地归属为由,认为该土地的使用权应当归属自己。
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来确定?
【参考答案】
土地使用权的确定首先,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39条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其他单位合建房屋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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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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