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题
A市审计局对某市直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后,依法下达审计决定对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作出处理。在审计决定中对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告知如下:“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请问上述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正确。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A市审计局下达审计决定所处理事项属于财政收支审计范畴,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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