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为:
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4万元;
⑵产品销售成本12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45万元,上缴增值税58万元,消费税8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01万元,教育费附加4.29万元;
⑶2月1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半年,银行贷款年利率6%,支付利息1.5万元;
⑷3月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8个月,支付利息4万元;
⑸管理费用137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12万元);
⑹全年购机器设备5台,共计支付金额24万元;改建厂房支付金额100万元;
⑺意外事故损失材料实际成本为8万元,获得保险公司赔款3万元。
根据所给资料,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⑴国债利息收入24万元免交所得税。
⑵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应按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数额以内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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