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做规定。2012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2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三项决议:第一,通过公司增资方案;第二,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有权提议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
B.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监事会召集
C.对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对无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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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在公司设立中,5名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至少应当是()万股。
A.300
B.600
C.900
D.1050 -
多项选择题
谢某的下列诉讼请求中,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A.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
B.请求侵权人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
C.请求侵权人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D.请求相关管理部门给予侵权人行政处罚 -
单项选择题
关于高某转发微博行为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在该微博平台删除相应微博后,高某不承担责任
B.高某应当与某知名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C.高某应当与微博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D.高某应当与微博平台、某知名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