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8年,福清市玉屏司法所在排查矛盾纠纷过程中,发现了一起因离婚而引发的纠纷。苏某某与敖某某于2013年12月12日在福清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并且敖某某有吸食毒品的劣迹,双方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现夫妻感情无和好可能,因离婚产生纠纷。
在调解进行前,人民调解员根据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工作,认为此案调处难点在于苏某某以敖某某有过错为由,要求敖某某写下保证书,如果再吸食毒品则自愿离婚并且放弃财产,净身出户,而敖某某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充分了解了事情经过,找准了矛盾的根源,即苏某某对敖某某还有感情,还愿意给敖某某一次机会。对此,人民调解员从源头出发,告知苏某某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是,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依据,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
此后,人民调解员依据调解方案,分别与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劝说苏某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净身出户协议”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是无效的。另一方面劝说敖某某,吸毒是这场纠纷的导火线,吸毒的危害不容小觑,吸毒者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这类案例举不胜举,只有下定决心戒掉毒品才能拥有幸福的生活。夫妻俩听了调解员的话,都陷入了深思。最终敖某某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吸毒,并且出去找工作,按时回家,如果再有吸食毒品的行为则无条件同意离婚。最终苏某某同意暂时不离婚,纠纷平息,案件得以了结。
结合本案,理解人民调解合法原则的具体运用。
人民调解合法原则的具体运用:
一是调解应当在法定的调解范围内进行;
二是调解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相关考题
-
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第2条的规定,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是()。
A.民间纠纷
B.行政争议
C.刑事案件
D.刑事案件和行政争议 -
问答题
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基层人民法院之间关系如何? -
单项选择题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的是()。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